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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五三章 所謂外援,意外之援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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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,收個皇帝做小弟

    吳浩的奏章,底稿雖然早就流傳於外,但奏章本章,卻遲遲沒有下發,人們都幾乎以為上頭要將之「留中」了。但吳奏終於還是發了下來,詔書似乎沒有表明什麼傾向性,只寥寥數語,大致意思:此議是否合適,詔太常寺「廣咨博詢,期於允當」。

    理學一派已憋了好一陣子,當下立即發聲。

    光祿丞宣安上書,中心思想:諡岳飛以「穆」,合適的很!

    宣安說,以「穆」字為不美,這是誤讀,「穆」字若不美,周穆王、秦穆公又該置於何地呢?這兩位,可都是一代明主啊!此其一。

    其二,中情見貌曰穆,臣浩大約就是因為這個,才以「穆」為不美?可是,「中情見貌」,難道不是對岳飛之的評?岳飛這個人,小不如意,就給上司甩臉子,甚至撂挑子,甚至——連高宗皇帝的面子都不給!這不是「中情見貌」,啥是「中情見貌」?

    諡法,是要如實反應一個人的行為、性情、品質,「美諡」不是「虛美」!uand?

    說的頭頭是道,順便還將岳飛損了一把。

    事實上,對上司「甩臉子、撂挑子」的事情,岳飛確實也幹過,還不止一次。

    但立即就有人上書反駁。

    上書人叫做張湜,是個太學生。

    張湜說,首先,周穆王的「穆」,是「生號」,不是「諡號」——也即是說,是人家在位時的王號,跟今天的榮王、寧王是一樣的。

    周穆王時代,周朝天子,是沒有諡號的;周孝王之後,周朝天子,才開始有諡號,uand?

    其次,周朝的時候,「穆」字確實是美諡,但兩千年下來,時移世易,在諡法中,「穆」字的地位愈來愈低,這是不爭的事實,臣安是真不懂呢?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呢?

    再次,岳飛確實是個「中情見貌」的人,然而,這難道是他的缺點?執正不阿,遇到不平之事,以去就爭,難道不是大臣正色立朝的基本要求?而且,岳飛的「中情見貌」,只對上,不對下,「中情見貌」,其實是岳飛的大優點!

    但世人早已默認,「中情見貌」就不算缺點,但也肯定不算優點,因此,以「穆」諡岳飛,實在是刻意拉低對岳飛的整體評價,怎能算是「的評」?

    第一個站出來支持吳浩、批駁理學的,竟是個太學生,很出乎吳浩的意料——這個張湜,不是他事先安排好的人。

    吳浩原本以為,理學一派既主持文化、教育機構,這些地方,應該是他們的一統天下才對。

    其實大不然。

    宋代是個思想活躍、學術發達的時代,理學雖為第一大學派,但迄今為止,還遠遠談不上一統天下,其他的學派,譬如心學,譬如提倡「各務其實」的永康學派等,都有很大的影響力。

    張湜,就屬於永康一派。


    還有,王安石變法,對教育機構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,他的影響力,深植於太學等高等學府中,迄今不散。

    太學這種地方,百家爭鳴,「吾愛吾師,吾更愛真理」的人,不在少數。

    宣安看到張湜的上書,氣壞了,倒不是說被一個小輩剃了眉毛——太學生是個很特殊的群體,輿論場中的地位很高,有同官員們往來辯駁的資格;而是——你說我不曉得周穆王之「穆」是「生號」,這不是污衊嗎?你哪隻眼睛看到我的奏章里說「穆」是周穆王的諡號的?

    於是,宣安再次上書,這一次,不是攻擊吳浩,而是告張湜的狀:陛下,張某誹謗我!我要求處分他!

    辯論的方向,開始跑偏了。

    吳浩調查張湜的背景、來歷,發現了有趣的事實。

    張湜雖是個在讀的大學生,卻是已婚人士,妻子陳氏,有一位大名鼎鼎的祖父——陳亮。

    陳亮,永康學派創始人,南宋的百年輿論場中,最堅決的主戰派、抗金派。

    而且,脾氣極硬。

    淳熙五年,陳亮連續三次上書,嚴厲批判自秦檜以來苟安東南的國策,以及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風氣,孝宗大為感動,「欲榜朝堂以勵群臣,用种放故事,詔令上殿,將擢用之」。

    孝宗寵臣曾覿想搶在召見之前籠絡陳亮,陳亮卻深以為恥,「逾垣而逃」。

    然而,這是淳熙五年,前一年,岳飛諡「忠愍」,當年,改諡「武穆」,在這個歌舞昇平的時代,上這樣的奏疏,太不合時宜了,也得罪了太多的人。

    陳亮一回鄉,便以「言涉犯上」被捕,主持審訊的,是素日忌恨陳亮的刑部侍郎何澹,「笞亮無完膚」。

    孝宗得知,下詔免死。出獄不久,陳家發生了家僮殺人之事,仇家控告,此為陳亮父子所指使,於是,陳亮之父囚於州獄,本人下大理獄。

    是次蒙難,宰相王淮和好友辛棄疾等人努力營救,陳亮再得免死。

    兩次下獄摧殘,長期排擠打擊,陳亮的恢復中原之志,並未有所改變。

    淳熙十五年,陳亮至建康考察形勢,再次上疏,建議孝宗「由太子監軍,駐節建康,以示天下銳意恢復」。

    這道奏章上的不是時候,彼時孝宗決定內禪,奏疏未予上報,不但皇帝根本就沒看到,反因其內容一而貫之的指陳時弊,再次觸怒了當路。

    奏疏石沉大海,陳亮只好回鄉,一次參加鄉人宴會,同座有人回家後猝死,其家人誣告陳亮下毒謀害,於是,陳亮再下大理寺獄。

    這一次替陳亮求情的是少卿鄭汝諧,光宗剛剛即位,也欲示恩,於是,陳亮第三次免死。

    出獄後,陳亮仰天太息:「亮濫膺無須之禍,初欲以人殘其命,後欲以受賂殘其軀,拒獄反端,搜尋竟不得一筆之罪……可謂吹毛求疵之極矣!」

    *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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